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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莱姆顿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25区华丰商务大厦D座三楼
电话:86-755-88822805
传真:86-755-88822825
邮件:sales@lmt.hk

一、订货说明

所有订单依本公司服务条件而接受, 不得对这些条款进行更改、变动、删除或修改,我公司不接受口头订单,所有订单均需传真正式订单或由本公司出示合同经贵司盖章回传.另外,本公司有权在收到订单后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客户取消订单,不论是否已经收到付款,如本公司在收到付款的情况下拒绝接受订单,则相关款项会全额退回.发货视为对订单接受的确认。

二、付款方式说明

您可能通过下面几种方式支付货款:
1、 快递公司代收货款:此种支付方式只适用于广东省内的客户并且是本公司有现货之产品,总货款不超过3000元者。
2、 合同以“深圳市莱姆顿电子有限公司”为台头的汇款账号:
开户名: 深圳市莱姆顿电子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景苑支行
账 号: 4420 1581 5000 5252 6848
注意:您通过以上方式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本公司(0755-88822825)以方便我公司确认你的汇款。

三、发货说明

公司根据库存情况 处理订单,公司会在约定的交货期内交货,但本公司不承担任何交货延迟的责任(且不承担间接损失或其它损失) .对于国外订期货的产品均需支付50%~100%订金,货期从收到订金之日算起。代客人特别订制的产品需预先支付全额货款,方可订做.针对国外订货及订制品本公司无法退订,退货与换货。 客人可以来人提货。对于路途远的客户,本公司在确认货款到帐的情况下,根据客人所订之产品选择采用邮局邮寄,汽车快运,火车货运,航空快递等方式发货到全国各地。

运输方式说明:货款在RMB1000元以下者由客户负担运费。
A、汽车运输: 对于航空拒收之物体如液体,易燃品,或整批货相当重或大的情况下我公司采取公路发货,国内汽车货运主要通过物流公司将货发到当地分点,再由客人自行提取.这是运费最低的一种运输方式。
B、邮局运输: 有普通包裹,快递包裹,特快专递三种形式,适于少量发货及汽运空运等方式无法通达你所在城市所用的一种运输方式。 C、航空快递: 适用于产品较轻及样品.对于一级城市一般在3-4天即可到达您的指定地点,此方式适合急需客人所选.针对货物贵重的产品,本公司在发货过程中会为客人买保险以保证货品可安全准时到达客人的手上。
特别注明: 对于货款在1000元以上的货物运输方式由本公司决定.为了您的权益,请您在签收商品时一定要当场拆开验收,检查商品数量、种类,如有损坏、与实际不符、应拒收物流公司交付时处于受损状态的包裹,并及时通知本公司,对没有及时与我公司联系就自行接受货品所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运送过程会受到节日,假日或投送方式的各种情况所影响,本公司对此产生货期延迟不承担责任。

四、检验及退货维修、换货的说明

客户必须确认收到产品及交货之后在尽可能合理的时间内检验产品. 您在收到货发现有任何短缺、破损、瑕疵,在产品没有开封使用的状况下,请于收到货 7日内向本公司提出书面通知.对于客户没有此类通知,则产品认为各方面符合规定,不存在任何经合理检验才能发现的瑕疵,客户因此被视为接受产品。
A、退货产品: 客人在收到货品7内日如产品本身质量有问题,在没有使用的情况下提出书面退货说明,并出据正规的检测报告.经本公司确认无误后,由本公司通知退回货品并连同发票一并退回.我们在收到退货后即刻将货款退回您的汇款账户. 如时间超过了指定时间或没有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或没有退回发票,收据者,本公司有权拒绝退货。
B、维修产品: 保修产品需根据原制造厂的保修卡处理,如要维修的产品需先提供从本公司开出的购货发票,并说明维修问题.维修产品所需的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针对维修产品原厂鉴定所需零件要另收费用的由客户支付。
C、换货要求: 本公司根据实际状况而决定是否可以接受。

五、不可抗力的情况的特别说明

如本公司因归因于公司的合理控制之外的原因导致不能获得履行合同所要求的服务,材料或物料而使公司除了提高价格或履行合同受阻,则公司可以自主决定延迟或者撤销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并且公司不对此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准时交货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

六、对经济赔偿责任之限制

1、本公司不对其任何产品作明确或暗示保证,并明确否认所有其它包括适销性、不侵权性及任何特定用途之适用性等方面的保证。本公司对产品缺陷的唯一责任和义务是根据本公司自行选择,为客户更换此类有缺陷产品或按照客户所支付的金额予以退款。在任何情形下,本公司的经济赔偿金额都不超过买方的购买价格。
2、明确否认保证第三方的侵权索偿或此类索偿,以及对于第三方因买方向我方购买的产品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侵权或类似行为的索偿,我方对买方不负任何责任。